本地種植︱「農+樂」農場接受申請 容許從事農作物輕食、自摘等用途
撰文: 陳展棋
發布時間: 2024/06/25 15:54
最後更新: 2024/06/25 16:07
政府今日(25日)公布「農+樂」農場計劃。「農+樂」農場在相關法定圖則允許作「農業用途」的地點進行直接與農作物種植和商業生產及水產養殖有關,並獲漁護署署長批核的附屬活動,無須申請規劃許可。
「農+樂」農場計劃可以便利從事商業農耕的農場提供與農業相關的輔助業務,以增加農戶收入及推廣其農產品,亦可讓市民認識和體驗農耕。計劃是《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中推動休閒農業的亮點措施。
計劃下,參與農場可提供的輔助業務包括以無火煮食方式配製自家農作物輕食、農作物自摘、於農場內售賣自家生產的農作物,以及提供促進農業教育的農場活動(例如導賞團、農耕體驗或工作坊)等,以製造多元、豐富及獨特的旅遊體驗,讓市民及旅客可享受農家樂。
食物環境衞生署會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考慮農場的特殊環境而訂定較寬鬆的食物業牌照條款。
發言人表示,漁護署會透過不同渠道如網頁及社交平台加強推廣及介紹「農+樂」農場,亦會繼續透過舉辦大型活動,包括一年一度的本地漁農美食嘉年華及其他的漁農墟活動,協助農場推廣其與農業相關的輔助活動。
「農+樂」網頁:www.afcd.gov.hk/tc_chi/agriculture/LF/L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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